宋珍珍确实没有冤枉我,我以友情的名义陪在顾熠身边这么多年,只是因为我喜欢他。
说不上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是大四实习那年,他坐在喷泉池旁边,灯光映在他寂寥的眼睛里,人来人往的城市繁华,只有他像个格格不入的外来客,又或许是他父亲去世的那个葬礼上,他神色冷漠,眼睫低垂地望着一楼大厅的喧嚣,身上笼罩着挥之不去的悲伤,那样绝望地问我他还有幸福的可能吗?
外人眼里的顾熠是天之骄子,生来就站在金字塔,想要的东西永远唾手可得,高高在上的不近人情,但只有我见过他最脆弱的一面,他只是太寂寞了。
我对顾熠的感情很奇怪,我喜欢他,默默地陪在他身边,但这种感情不是占有,无关嫉妒,我只是希望他余生能够幸福。
哪怕这幸福与我无关。
宋珍珍要是知道我这个想法估计要夸一句痴情,太过的富有剥夺了他们一小部分感知平凡幸福的能力,不过话虽然这样说,但我其实是有过试探的。
那还是三年前了,当年顾熠走马上任,刚在董事会上站稳脚跟,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手底下一些效益不好或者跟不上时代注定要被淘汰的公司统统要关闭,我那段时间一直跟着他天南地北地去每个公司考察经济效益。
当然也有意外,关掉一家偏远地区的纺织厂的时候,有失业的愤愤不平的偏激男人持刀从人群里冲出来,嘴里一边嚷着大家同归于尽,一边狠狠刺过来,当时我站在顾熠的身后,那刀锋其实对着的是我,但顾熠反应很快,拉着我往身后一扯,然后反身挡在我身前,那一刀就刺进了他的小腹。
还好那一刀没有刺中脾脏,从送他去医院一直到他包扎好伤口脱离危险,我一直在哭。
我很少哭,因为情绪太过稳定内敛,哭起来也是悄无声息的,只是眼泪不停地顺着眼角滚落下来,都没有注意到他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他虚弱地抬手来擦我脸上的泪,唇色苍白,温柔地看着我,还在笑,说:「别哭了,再哭病房就要发大水了。」
我泣不成声又忍不住微笑。
后来他出院之后我去他家里照顾他,他的私人领域意识很强,不喜欢保姆,自己又不太懂得收拾,我之前偶尔会过来帮他打扫一下卫生,有时候加班晚了我也会住下,反正房间很多。
他出院后我去给他煲粥,不用火煮,是用密封的砂罐埋在烧红的碳堆里焐熟,这样能确保所有的营养精华,偶尔有时候我还会在碳堆旁煨两个地瓜,等粥熟了可以连粥一起吃,通体舒泰。
顾熠只有在这个时候会露出久违的孩子般的稚气,通常会守在炭火旁边盯着,还会为了多吃半个地瓜无所不用其极,那次或许是气氛太好,我抬手帮他擦他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的地瓜外壳的黑灰,问他:「为什么帮我挡那一刀?」
他坦荡地回视过来,说:「我不知道。」
他骨子里还是有一点大男子主义的,可能是因为我是女孩子,是朋友,所以觉得我是需要被保护的,我动动唇,其实很想问他要是那一刀刺中要害了怎么办,若当时他身后无论是谁他都会这样做吗?
但我没问,那个气氛太蛊惑人,所以我忍不住倾身过去,只不过那个吻还没落到他的唇角就被推开了。
他神色有种佯装的镇定,远远地看着我,眸色复杂,不过他倒也没让我难堪,他和我说:「任曼,你对我太重要了,你今晚可能只是因为感动,但我不想把我们的关系复杂化。」
「情人、恋人都会有闹掰的时候,我不能赌这个可能,我不能失去你,所以我不想冒险。」
就像他说的那样,我给他的是最纯粹动人的友情。
我点头表示理解,退回朋友的位置,一退就是这么多年。
现在看来,朋友这个身份也并不安全。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