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在一起后,我终于可以跟他进图书馆了。
因为我觉得,我看他,他应该不觉得是打扰了吧?
在图书馆的日子虽然无聊,但是我特别开心。
可是第一天我就发现,等到吃饭时间了,他就会对我说:「你去吃饭吧。」
我突然回想起来,没课的时候他在图书馆可以待上一整天,他吃什么呢?
思考不如行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把抢过他的书包,打开一看,两个面包一瓶水。
他没来得及拦住我,见状没有说话。
我放下书包,拉着他就出去了。
去吃饭!
我黎晓晓!有钱人!小富婆!
怎么能让男朋友没饭吃!
我打了两份饭,他不吃。
我盯着他说:「你不吃,我也不吃。」
他看着我,无奈地叹了口气,想说些什么。
我嘴巴比较快,立刻说道:
「你以后挣的钱都给我就好了!」
他低头沉默不语,正当我准备强制他吃的时候,一道低低的话语传了过来:
「好。」
大四我俩异地了。
因为他妈妈生病了,所以实习医院就找了他家那边的。
我想跟着过去,可是他说:
「晓晓,你应该拥有自己的人生规划,再说我实习完就会回来的。」
我那段时间天天哭,他刚开始还经常打电话安慰我,后来慢慢就少了。
我知道,他妈妈病情更严重了,医院的实习也很忙,他没空理我。
我白天发消息,晚上从来不发,怕影响他休息。
可是有时我的消息都发了一周了,他还没回。
我有点慌乱,我怕他不要我了。
我又很生气,心想着一周了,回一条消息的时间都没有吗?谁还没点事儿干了?
于是申请了国外的大学去进修,申请完我就不气了。
我收到床照的时候,有些不敢相信,可是脖子上的那颗红痣告诉我,那就是他。
他旁边的那个女人特别好看,一直埋藏在我心中的自卑此刻破土而出。
我本来就因为长相普通有点自卑,再加上他这段时间不回我消息,我相信了。
他肯定是快毕业了,饭票说不要就不要了,去找好看的女的了。
狗男人!
正好手机摔碎了,我干脆换了新手机新号码,单方面切断了和他的所有联系。
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我申请的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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