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我和任辛也跟着她跑上跑下。
因为我是女生,好沟通一些,段平云就把刘欣怡交给了我,我这几日也经常去医院看望那个小姑娘。
任辛则忙于刘媛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力争为刘媛减刑。
我们俩虽然陷入了感情危机,但作为一个律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让我们不约而同的压下自己的情绪,在工作中忙碌,为了生活而奔波。
也为了自己心底的那份正义。
刘欣怡在医院躺了半个月之后,身体已经好多了,我请了心理医生给她做心理疏导,可每次警察来询问她,她就会像发了疯一样让我们都滚出去,离她远点。
我也曾对着主办这件案子的检察官怒目,刘欣怡都被害成这样了怎么可能是出于自愿,又何必为了李立东脱罪减刑而一次又一次的去逼问受害者。
最后是段平云的话开解了我。
刑法设立的初衷就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存疑时有利于被告,这是原则。
所有的人都很心疼那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可程序如此,如果法律失去了那些程序,社会秩序更会混乱不堪。
我无能为力,只能充当着一个大姐姐的角色,努力开解刘欣怡。
她也开始慢慢信任我,我拿着录像机告诉她这是我买来和她一起记录生活的,她看上去开心很多,可当天下午我就用三脚架架好了相机,让办案的检察官穿上白大褂,一字一句的问她遭受侵害的经过。
可能是我和她更熟悉,说话也更温柔,她终于愿意抱着我边哭边说出真相。
尽管最后哭的有些声嘶力竭,可到底是把事情说了出来。
刘欣怡刚满十四岁的第二天,李立东就和她强行发生了关系。
这个老变态显然知法懂法,做了万全之策。
刘媛是刘欣怡十岁那年和李立东再婚的,她和李立东原本是高中同学,可能也算是李立东的白月光。
刘媛的前夫就是因为酗酒家暴,最后赌博进去了,她才选择和前夫离婚。
一开始李立东对他们母女非常爱护,直到李立东的儿子李思远一次又一次的在家里闹。
刘欣怡也慢慢知道妈妈在这个看上去富足的家庭里也过的不容易。
而李立东这个一手创立宏远集团的人,对一个小姑娘用尽心机,威逼利诱,用了龌龊的手段诱哄着她。
也许是李立东早年进修过心理学,和刘欣怡发生性关系之后,开始变着法的讨她喜欢,对她极尽温柔甚至有的时候比对刘媛还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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