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询室出来之后,老徐仍然没有下决定,他得去跟黄队商议。
而我马上出去了一趟。
我去了检察院。
那时候的何检,仍然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安静地处理着手中的文件。
我坐在他面前,迅速跟他描述了昨晚至今天所发生的事。
他则面无表情地听完,一句话都没有说。
见他如此镇定,我不解地问道:
「你就不觉得奇怪吗?」
何检非常难得地笑了笑,说:
「我见过更奇怪的,比如杀人,杀死未满周岁的婴儿,那人竟然可以无罪。而当时的我,被按在这张椅子上,一动也不能动。所以现在,没什么事,我都不打算动了。」
果然如此。
当初确实是有更高层的人按住了何检,让他顺从地完成那个案件。
「何检,我大概能猜到了……」
我叹了一口气,开始缓缓地把自己猜测到的内容,全都说了出来:
陈肯他,由始至终,都是想着要让张志权去死的。
他的诉求,始终是张志权的死刑。
哪怕张涛委托律师给他带来了巨额的赔偿,他也不为所动。
但为什么第一次开庭之后,他的态度就完全转变了呢?
因为那次开庭,对方使用了「张志权未满十八岁」的证据突袭。
这让陈肯彻底慌了。
谁都知道,一旦这个证据成立,那么张志权是不可能判死刑的。
所以陈肯另想他法了。
因为他始终没有改变过自己的初衷,他唯一的诉求,就是张志权的死。
没有其他的了。
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当初陈肯的心理活动:
「要么死刑,要么干脆判无罪,这样他才可以亲自下手。」
何检又笑了,反问道:
「接受赔偿,出具谅解书,就能让张志权无罪吗?」
「当然不是了,当然要加上第二次开庭时,对方提出的精神病证据……」
何检反问道:
「那不就是了?这个总不能是陈肯能控制的吧?」
我也反问道: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但一开始张涛那边肯定没想到用精神病来脱罪,否则的话他肯定会在第一次开庭就拿出来,不是吗?」
两次开庭,两次证据突袭,这不符合常理。
肯定有人从中作梗。
有人,在第一次庭审休庭之后,给张涛提出了作精神病伪证的建议。
而那个人,至关重要。
我继续一句一句地说着话:
「如果,假设陈肯真的能做到,在休庭期间怂恿张涛去伪造精神病的证据,那么这一切是不是就说得通了呢?」
「在第一次庭审之后,他知道张志权不可能被判死刑了,所以他开始寻求其他的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让张志权无罪。」
「然后,就发生了昨晚的事,张志权一进医院,就被绑架走了,因为歹徒早就在这两个月里做好一切准备,就等着实施了。」
何检静静地听我说完,脸上却仍然没有任何表情,仍然是轻轻松松地反问道:
「那怎么可能?这又不是过家家,难道陈肯还能预料到张志权会被送到哪所医院接受治疗吗?」
「你啊。」我呼出一口气,「你有量刑建议权,自然也能建议法官把张志权送到哪个医院去,而如果不是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根本没有人会在意这个细节。」
这也是何检为什么在第二次庭审时,会突然变脸,突然什么都不做了的原因。
因为他什么都知道。
也因为他,什么都做不了。
也许更因为,他希望有人能做点什么。
何检又笑了,他笑着说:
「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但是没证据的事还是少提,毕竟我们做事是讲证据的,不是吗?」
我也忍不住自嘲道:
「张志权证据确凿,但不也是屁事没有吗?」
听到这话,何检倒是皱起了眉头,问我:
「你到底想做什么?你不是想去救张志权。」
我也反问了他一个问题:
「我不想救他,我只是在想,假如一个人罪大恶极,无比该死,我也有一个非常完美的杀人动机,那么我就能杀死他吗?」
何检摇了摇头回答道:
「我知道答案是不能,但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你身上,你早就拔枪当场毙掉那禽兽了。」
我无言以对。
如果我是陈肯?
我想都不敢想……
而何检,也终于说出了他参与这事的原因:
「我只是,想让惩罚回归惩罚,因为惩罚只能是惩罚,不能与其他任何利益挂钩,这是我心中最基础的正义。如果有谁从惩罚中得了好处,那就不只是某个人逃脱制裁那么简单了,任由发展下去,甚至会出现『我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我说你无罪你就无罪』的情况。」
好一句「惩罚只能是惩罚」。
他说的话,我一句都辩驳不了。
「是的,如果我的家人是受害者,我也忍不下来……」我叹了一口气,也终于承认了这一点,「但同时,至少我知道,那样做是不对的。」
这个辩驳挺无力的。
不过,何检似乎能理解,我到这里来是为什么了。
最后他摊了摊手,才说道:
「在张志权之前的案子里,第二次庭审时,他们提出张志权因曾遭遇车祸而患上精神疾病。在司法鉴定中,我们肯定会与车祸案的受害者家属取得联系,这是取证中的人证部分,当然都完美通过了。那么不妨想一想,为什么车祸案的受害者家属,会配合张涛做这件事呢?」
原来如此。
我恍然大悟。
原来想让张志权去死的人,还不止是陈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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