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照片塞进他的上衣口袋,挤出门外抱住他,声音发闷:「虽然照片有一半是我,但另一半是李想,这个就当做谢礼啦,你可不要骗我。」
我的双脚还在房子里,身体挂在他身上,光打进来,一点一点燃烧着我们,我妈有一次喝醉骂我是生来讨债的,一颗心既坏又脏,好像别人都欠我一样。
前因是我第一次反抗她的决定,不想去拍那个满眼都是肮脏欲望,总想对我动手动脚的摄影师的片子。
她恼羞成怒,这些年我以为自己已经习惯她一不顺心就喝酒,喝醉了就把心底的想法全吐露出来,我知道我只是我妈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她把梦想延续在我身上,我没用了她就疯了。
可我也是人,哪怕我既坏又脏,被最亲近的人伤害,心也会疼。
亲情是支撑我生长的土壤,离了它会枯萎,爱情给我第二次生命,使我容光焕发,根茎挺直,叶片油绿漂亮。
李诚殊就像有机肥,我不想把他拉进地狱啦,这么好的人,我想和他一起出去。
那天以后,只要我有时间,他总会在放学后留下一个小时帮我补习,我很享受跟他在一起的时光,直到一个星期过去,我妈告诉我她又和学校请了两个月的假,为我争取到了一个女二角色,而那时候距离高考,不到四十天。
她把指甲涂得鲜红,对我说:「淼淼,高考对你不重要,那些人之所以费尽心思在乎这么一次考试,是因为他们的人生无路可走,但你不一样。」
「我为你选的路是最好的,你看现在的你比同龄人强多少,淼淼,你是天生要活在聚光灯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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