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这尊大神,我拉着沈蓉坐在我身边。
早在恋爱之初,我就跟她说过我的这段历史。
沈蓉问我:「她今天来,是想跟你复合的?」
「不,她对我不感兴趣,她只对我的钱感兴趣。」
我给沈蓉看了陆曼拉的那张彩礼单子。
沈蓉看完,笑了:
「很有商业头脑,几乎是全方位、各角度地争取利益,我都想把她招到我们财务部了。」
我也笑了:「你看,你还是财务总监呢,在这方面比人家差远了。」
几个月前,我向沈蓉求婚时,也曾经谈到过彩礼的问题。
我特地去她家拜访未来的岳父母,征求他们的意见。
沈蓉的父母都是老师,一个教高中物理,一个是小学班主任。
当时说到彩礼这事,沈蓉妈妈说:「只要你俩互相喜欢就好,这些只是形式。如果实在要给,就8888元,图个吉利。」
我身家上亿,彩礼只拿8888,我都不好意思。
「阿姨,我的意思,彩礼999万,再送两套房子,一套给您二老住,另一套作为婚前财产,只写蓉蓉一个人的名字,你看行吗?」
沈蓉爸爸一听,脸上有些不高兴。
「周浩,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我们家是嫁女儿,不是卖闺女,你拿那么多彩礼,我感觉性质都变了。」
好说歹说,商量了半天,沈蓉父母终于答应收下一套房,写在沈蓉名下,彩礼收99万,但也准备了近百万的陪嫁让沈蓉带回来。
我明白,他们不愿意在彩礼这事上占婆家一丝一毫的便宜,其实是对女儿的一种维护。
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心里不安。
最后我决定,把我名下的一半股份送给沈蓉。
一个比我年长的朋友,也可以说是前辈,听说我了决定,立刻跑来劝我:
「小周,这件事你要三思。你没看见很多企业家夫妇闹离婚的时候,都为财产分割打得不亦乐乎,甚至不惜闹上公堂。为了避免你多年的打拼被人分走一半,你最好是先签个婚前协议,这也是一种自我保护。」
我摇了摇头:「如果真走到那一天,我愿意把我的财产分沈蓉一半。没有她,也就没有今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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