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着沈霄回了家,这是一个小公寓,平时就他自己一个人住。
以沈霄的工资,在上海买下这样的房子是相当困难的,他说这是他爷爷给他买的。
一进去,我就感觉浑身舒畅,这是我和沈霄以前同居的地方。
不过,只有共同居住,没有更进一步。
我率先开了口:「沈霄哥哥,我饿了,你去给我做饭好不好?」
撒娇是我的必杀技,沈霄乖乖妥协了。
要问整个家族最会撒娇的小孩是谁,那肯定非我莫属,我从小就是一个嘴超级甜的小娃娃。
沈霄一进厨房,我就立马去了他的卧室。
今晚,我要找一个东西,我要干一件大事。
东西不难找,就是随便从沈霄衣柜里拿一件他的白衬衣。
都说男朋友的白衬衣比自己的黑丝更诱惑,那我可要好好试试。
我去洗了个澡,对着镜子照了又照。
沈霄啊沈霄,我萧然今天要是不把你拿下,我就跟着你姓。
哎,不对,让我儿子跟着你姓也可以。
镜子中的我,脸红得像猴屁屁。
我用手摸了摸,感觉有点烫。
沈霄喊我出去吃饭,我用手钩了钩他的袖子,慢慢地伸进他的袖筒:「吃什么饭呀?」
沈霄看了一下我的穿着,转身把客厅的空调打开:「穿成这样,不冷吗?好端端的这是要干嘛?」
继续阅读